[2014年12月21日– 香港] 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(「中国飞机租赁」或「本集团」;股份代号:01848.HK) 欣然宣布,本集团之三间全资附属特别目的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与独立信托(分别作为三项信托计划的受托人) 分别就证券化交易订立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交易文件(「证券化交易」)。独立信托将以总代价约1.03亿美元 (相当于约8.034亿港元) 购买本集团旗下三架飞机之融资租赁应收款项。此举不仅继续展现本集团的业务创新能力,亦印证其业务模式可于日后持续发展及扩充。
中国飞机租赁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潘浩文博士表示:「此次本集团成功与独立信托订立融资租赁应收款项证券化交易,充分证明我们在盘活资金、巩固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方面的独特优势。凭借我们与各主要银行及金融机构多年来积累的良好合作关系,将会有助本集团继续受惠银行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的优先待遇,进一步促进本集团飞机全寿命周期一站式服务业务之发展。」
飞机服务行业资金需求庞大,故融资能力及现金流周转率是决定业务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。本集团利用长期银行借贷,以及通过证券化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多种融资渠道,支持业务的可持续扩展。本集团向第三方一次性出售若干年期的长期租赁应收款项,在所得款项净额与相关租赁应收款项账面值比较后,再减去交易成本及税项,便确认为收入。目的是将尚未偿还的应收款项提前变现,以转嫁租赁风险,减低负债,加强现金流入及加快实现业务循环发展 (例如:加速飞机收购扩大机队,偿还银行贷款等)。同时为扩大业务规模,开拓如飞机拆解等新业务奠定稳固基础。